首先感谢各位对“乐博乐博”品牌的关注与爱护,基于现阶段“千店计划”的落实与推进,为统一和配合相关方面的宣传要求,防止部分直营学习中心和加盟学习中心自行制作、散布、转发、传播包括不限于文字、图片、视频等宣传内容,对公司形象和品牌荣誉造成不良影响。现总部规定如下:
1、公司所有新闻内容、宣传口径均以总部发布为准,具体承担对外宣传、企业文化推广、品牌树立和公司形象展示与维护。任何非总部放出宣传类物料,请标注所属学习中心;
2、各学习中心可将重大宣传信息进行撰写上报,对文案和照片进行编辑,生成预览模式,经市场部确认后发布。如被社会媒体报道,其相关文件要及时上报反馈,包括报道的具体时间、报道的媒体名称、报道的具体文字、图片及视频内容等;
3、各学习中心需对以往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抖音号等相关媒体矩阵的图文及视频内容按照以下相关要求进行优化:
(一)关于内容制作:在进行该品牌的可能造成经营性结果的宣传过程中,使用他人肖像及相关言论需经得本人或其所属公司同意并签署正式合同,否则需停止该侵权行为;
(二)关于内容引用:在进行该品牌的宣传过程中,如需对内容添加行业引导、政策解读请务必标明出处,并直接引用资料原始出处,切勿断章取义扭曲原资料本意;否则需停止引用;
(三)关于内容转载:在进行该品牌的宣传过程中,转载行业内尤其是具备导向性的业内新闻时请回避竞争品牌的代言者,以免引起业内侵权投诉问题。
自通知下发生效日起,各学习中心负责人及校区工作人员请马上停止上述可能引起侵权的视频、图片的制作、传播,并及时删除相关的图片、视频。由此引起的任何品牌、人员及公司纠纷均与“乐博乐博”品牌无关,均与北京乐博乐博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无关。
自乐博乐博成立以来,本着服务、共赢的原则,在各位家人的配合下已经发展成编程教育领域的优质品牌。这次明确乐博乐博对外宣传和信息发布的相关规定,是为了在宣传上进行统一规划和要求,同时也将更好的为大家服务,为品牌带来更积极的形象、更优质的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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